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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世峰投案自之前,留给李英姬的信内有如下交代。

“子腾,英姬,我们在北J的关系已经把话挑明,一个小乐,不足以解决融府所有问题,而我选择自,已是深思熟虑过的,是自愿的,就跟小乐,圆圆,老周他们的选择一样,不需要任何同情。因为我们所有的一切都在融府,当它陷入为难,我们理应挺身而出。如果我们这些老家伙无法解决,我相信,你们会做出同样的选择……

1.我自之后,不需要律师,不需要找关系,你们只听判决就好。

2.我被签捕之后,融府必须和我撇清关系,董事会必须公开宣布对我进行清退,对林军,对张小乐,对方圆清退,以此保证融府对司法机构的绝对支持,股权问题会有律师找你们进行商讨。

3.司法机关介入调查之时,融府务必全力配合,包括账务,涉嫌的刑事案件,不能包庇,不能知情不报。

4.北J安排好的接款公司与融府联系时,我们要最快时间内捐出大额善款,并且融府需要成立自己的慈善机构。这钱,为自己,也算为我们生活过的这片土地,做一些实事儿吧。

5.多劝劝小忠,我的离开,也是为了他能过的更好。

以上几点,务必做到。峰哥,最后祝你们这帮孩子,能够在这次动荡之后,彻底成长腾飞,摆脱自己身上的这些标签,好好生活在阳光下面。

我们不说再见,我们荣辱与共。